廢止戶如再申請啟用,應以新裝手續辦理
發文日期 2015-06-29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宜辦字第051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廢止重新申請案件應依自來水法第93條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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