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棟建築物應預留1處洗衣機落水頭
發文日期 2011-01-05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宜辦字第002號
主   旨
說   明
有關本縣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之設置,每〈戶〉棟建築物至少應預留1處以上之洗衣機落水頭〈每層樓1處更佳〉,且應加設盲蓋,以防施工中污物進入該管線造成阻塞,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