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栕颱風釀災,如符合申請資格請於11/10前提出申請
發文日期 2010-10-27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宜辦字第083號
主   旨
說   明
為梅姬颱風釀成宜蘭地區淹水成災,會員如有因營業址遭受災害,合於本會急難慰問金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四〉項,檢附市、鄉、鎮公所證明文件,並敘明受災詳細情況〈檢附相片〉,併同急難慰問金申請書於11月10日前向本辦事處提出申請,以便彙整送區公會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