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宜蘭辦事處 函
發文日期 2003-11-24
發文字號 台區水管會宜辦字第六七號
主   旨
說   明
主 旨:請以合理價格承接水電工程,避免惡性競爭,以利同業權益,及為爭取水電工程與營造工程分開招標案,請各會員踴躍提供意見,請 查照。
說 明:一、水電工程合併於營造工程內,營造廠商委請本處會員針對水電部份估價,若該廠商得標,請速於得標二日內函知本處及時轉知各會員,並應以合理之價格爭取承攬,避免惡性競爭,以利同業權益。
二、有關公共工程水電工程合併於營造工程招標,損害本業權益至鉅;本處於四月間向宜蘭縣政府暨宜蘭縣議會陳情,懇請將水電工程達壹佰伍拾萬元以上與營造工程分開招標。
三、各會員若經歷過或知道同業有因水電合併於營造工程內,而所發生之工程糾紛案例及寶貴意見,請於九十二年五月八日前報會,以便作為與縣府協調之參考。
          主任委員:李 建 興
          主任委員:林 木 金